近日,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就中央企業所屬煤礦連續發生的2起較大以上事故發出通報,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切實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
4月2日,寶鋼集團所屬新疆焦煤集團艾維爾溝焦煤公司2130煤礦主斜井延伸項目掘進工作面發生重大煤與瓦斯突出事故,死亡10人。初步分析事故原因:在安全專篇未經批準的情況下,擅自組織施工,工作面處于應力集中區,造成巷道頂部嚴重變形,在處理頂部變形時引發煤與瓦斯突出。4月5日,中國華能集團公司甘肅能源開發有限公司核桃峪煤礦在施工措施立井時發生較大吊桶墜落事故,死亡6人。初步分析事故原因:在未獲得相關證件和辦理相關手續的情況下,擅自組織施工,因提升吊桶未扶穩,即送信號提升,致使吊桶在井筒內搖擺,并在提升至井口固定盤時與盤口碰撞,造成斷繩墜入井下。
這2起事故暴露出涉煤中央企業在煤礦安全生產工作方面存在一些突出問題:一是未正確處理生產和安全的關系,為趕進度,在相關審批手續未批準的情況下組織施工方違法違規施工;二是瓦斯治理不到位,現場管理不嚴格,安全措施不到位,安全生產意識淡薄;三是煤礦安全技術管理和隱患排查不到位。
為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嚴防類似事故再次發生,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要求:一是高度重視煤礦安全生產工作,正確處理安全與生產的關系。各地、各有關中央企業切實加大煤礦安全工作力度,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二是突出重點、抓住薄弱環節,立即組織開展所屬煤礦安全檢查,重點查基建、整合、改擴建礦井的合法性,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否落實到位,煤礦現場管理是否嚴格。同時,各有關中央企業將自檢情況于5月底前報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三是加強在建礦井管理,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加強對在建礦井的安全管理,落實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三方的安全責任。四是加強屬地監管和國家監察,嚴格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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