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經安監部門審核 不得隨意生產防護用品
即日起,市監部門將對勞動防護用品生產、經營、使用展開專項檢查。防護用品可以維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人身安全與健康所必備的一種防御性裝備。通過采取阻隔、封閉、吸收、分散、懸浮等措施,能起到維護機體的局或全部免受外來侵害的作用,一定條件下,使用勞保防護用品是主要的防護措施。對于減少職業危害起著相當重要的作用。此次檢查是為了有效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職工健康而展開。
生產防護用品的單位廠家就應按規定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企業應在取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頒發的《勞動防護用品備案證》的生產經營單位采購勞動防護用品;取得《勞動防護用品備案證》的生產經營單位生產、經營的安全防護用品,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采購勞保用品的單位,是否按照國家和行業標準為從業人員配發勞動防護用品,以及所配發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性能是否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情況;教育、監督從業人員正確佩戴、使用勞動防護用品情況;建立健全和落實勞動防護用品采購、驗收、保管、發放、使用、報廢等管理制度情況;保證勞動防護用品配備的資金投入情況;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管理、使用情況。要根據國家規范或行業規范進行驗收,各種證件必需齊全,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必需有安全標志,外觀合格,不得過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