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北省某有限公司生產廠房粉刷工程作業現場,10余名工人正在進行室內頂棚粉刷作業。作業采用長、寬均為5.7 m,高11.25 m,底部設有鋼制滾動輪的移動式方形操作平臺。因粉刷需要,職工楊某帶領5人移動操作平臺,平臺的無防護膠皮的鋼制滾動輪斜向碾壓地面放置的電纜線,將電纜絕緣層軋破,致使整個操作平臺整體帶電,6名職工觸電。3人經搶救無效死亡,其他3人為輕傷。
原因分析
事故調查人員隨后對事故進行了調查分析,認為造成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施工人員在移動操作平臺時,明知地上有電纜線,未將電纜線電源開關切斷,未將電纜移位,未采取防止軋壞電纜的保護措施;野蠻、冒險作業,強行推動操作平臺,致使平臺的防護膠套已脫落的輪子軋破電纜,造成觸電事故。
該公司的安全技術交底中明確提出:“在現場移動腳手架作業,不得碰損現場布設的電纜、電線,如果離電纜、電線小于安全距離工作時,必須將電路切斷。”但實際情況是,操作現場移動式操作平臺的3個剛性滾動輪防護膠套已脫落,沒有及時更換修理;施工現場總配電箱內,塑料電纜線未掣黔甩保護器直接接在總隔離開關上,嚴重違反JGJ46-2005《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的規定,導致事故發生后漏電保護器不能自動切斷電源,使觸電事故的后果更加嚴重。
此外,造成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企業的安全教育不到位,員工缺乏必要的安全和技術素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樹得不牢,領導層重生產輕安全,安全生產管理存有重大漏洞,安全意識淡薄,對各項規章制度執行情況監仔管理不力,對職工未進行有效的“三級安全教育”;特別是對施工現場存在事故隱患、職工冒險違章作業行為不能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管理和安全落實不到位。施工人員在施工中對現場危險因素沒有認真研究,懷有僥幸心理,也未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護措施,片面追求效益,違章野蠻施工。
事故發生后,該公司總結經驗,提出了整改措施。要求落實各級安全責任制,建立健全各級各部門和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真正把安全生產法規、制度落實到基層和每個作業人員,要全員學習貫徹《安全生產法》,提高對安全生產工作的認識,提高企業整體安全管理水平。
首先,公司在進行工程施工時,規定要嚴格按照規范、規程,堅決杜絕有章不循、違章指揮、憑經驗辦李和僥幸心理。施工前,對于危險關鍵部門和工作,相關人員和部門必須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施工方案或安全技術措施,并逐級貫徹落實。完善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并落實各項應急組織和措施,避免事故擴大化。
公司還加強了建設工程中對外來施工隊伍和勞動力的管理。在工程分包中堅決杜絕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的現象。嚴格對承包單位的資質審查,完善安全管理體制和安全管理協議,明確各方的安全責任,并建立相應的管理和制約機制,保證措施切實落實。重視對外來施工隊伍及臨時用工的安全管理和培訓教育,切實推行持證上崗制度,必須堅持先培訓后上崗的制度,對特種作業人員要嚴格培訓考核、發證,做到持證上崗。